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FDDL-2025010
二、项目名称:
FDDL-2025010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康市八仙之家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陈家坝村一组
被投诉人:平利县云海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纸坊沟村一组
被投诉人: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滨江大道东段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四、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1日,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平利县委、政府机关食堂购买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公司资质业绩存疑;投诉事项2:报价与中标结果异常;投诉事项3:评标程序合规性存疑,要求公开现场评标视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供应商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调查核实,本机关现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平利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平利县财政局
2025 年 0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