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丹心胜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榆林市财政局 2025-03-05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YGL-2024-YL-165

二、项目名称:

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货物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丹心胜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北路金地湖城大境天字一号第 9 幢 1 单元 2 层 10209 号

       被投诉人: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世博大道黄邓小区商业综合楼14号楼 5F508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1 月 17 日,投诉人因对榆林市公安局自动体外除颤仪(AED)设备货物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回复函中阐述的:‘经调查,符合此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至少有多个品牌十余款产品之多’并没有详细认真地做好市场调查工作,片面地否定了质疑内容。会导致开标现场出现没有供应商能满足参数的情况,或者有个别供应商以虚假应标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查,损害合法合规经营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该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参数设置不合理,陕西众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回复事实依据不充分。该投诉事项成立。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相关当事人在上述项目中的行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榆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榆林市财政局

2025 年 03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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