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T2024-SN-XC-ZC-FW-1002
二、项目名称:
调度系统扩容升级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睿智邦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35号2幢1单元10505室
被投诉人: 西安急救中心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111号
被投诉人: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相关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8号楼12层1201
四、基本情况
2025年3月5日,本机关受理西安急救中心调度系统扩容升级建设项目(项目编码:SZT2024-SN-XC-ZC-FW-1002 包号:1)的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可能虚假应标;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低价中标无法履约;投诉事项3:评标委员会未就低价进行质询;投诉事项4:中标结果未公布产品分项报价;投诉事项5:对招标文件的投诉;投诉事项6:代理机构招标过程违规。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调查,向被投诉人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西安急救中心及相关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经审查相关当事人提交的情况说明和佐证材料,关于投诉事项1,该项目中标供应商参与了项目踏勘,不存在虚假应标。关于投诉事项2、3,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低价中标缺乏事实依据。关于投诉事项4,该项目结果公告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关于投诉事项5:已超出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期限。关于投诉事项6:代理机构已发布变更公告,招标过程不存在违规行为。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书面调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0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