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蓝田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5-04-01 00:00:00

蓝财采罚【2025】07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西安市麦亨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22399077869M

       地址: 蓝田县三里镇迎宾路玉雕大世界2期1排2号

二、基本情况

        2024年12月26日,本机关收到《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陕0122刑初112号刑事判决书,提供了被告人周某在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2022年度和2022年-2023年度蓝田县营养计划食堂供餐学校米面油项目(第三包)项目招标过程中犯串通投标罪。经查,发现你公司在该项目招标活动中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74条第5款“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37条第2款“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本机关于2025年2月13日已向你公司送达《蓝田县财政局财政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你公司在规定期限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申请。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西安市财政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本机关决定对西安市麦亨商贸有限公司 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处以采购金额2731517元的千分之六的罚款,即人民币16389.1元(大写:壹万陆仟叁佰捌拾玖元壹角整)。 (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从2025年3月27日起,到2026年3月26日止)。


蓝田县财政局

2025 年 04 月 01 日

附件:

1:蓝财采罚【2025】0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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