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5-04-03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MSZBSJ2023003

二、项目名称: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教学楼宿舍楼科教楼屋顶防水整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刘新康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问题线索移交函》,反映评审专家刘新康在2023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屋顶防水整修项目评标过程中违反评审纪律的问题。就反映事项,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查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刘新康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中, 未按照政府采购评审纪律要求参加评审活动,在2023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屋顶防水整修项目评标过程中说出指向性话语。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刘新康作出暂停六个月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处理,时间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整改期间请自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


安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5 年 04 月 03 日

附件:

1:安财采管通【2025】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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