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2025-03-05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李青宁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
当事人:王春江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关于反映评审专家王春江、李青宁在“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违反评审纪律的问题线索。经查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春江、李青宁在参加安康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评审活动中,未按照政府采购评审纪律要求参加评审活动。该行为违反了《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第二十二条“评审专家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的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及《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采【2018】20号)相关规定,本机关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王春江、李青宁作出暂停六个月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处理,时间从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整改期间请自觉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
安康市财政局
2025 年 04 月 0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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