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育辰为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汉中市财政局 2025-05-16 00:00:00

一、项目编号:SH-H-W-2025-003

二、项目名称:

汉中市国防科教体验馆多媒体及模型展品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榆林育辰为华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被投诉人:

陕西万博景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劳动路五一大厦A座512室

   被投诉人:

汉中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友爱路7号

   相关供应商:陕西景荣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中山街街道办事处滨江路茶城C3-3楼

四、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6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就“汉中市国防科教体验馆多媒体及模型展品采购”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1.评分标准未细化量化,未按相关法规设置固定分值,设置区间分违规。2.评分项多次且重复。 本机关依法受理后,暂停了该项目采购活动,要求被投诉人、相关供应商进行了答复,并调取了全部采购资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投诉事项1成立,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认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鉴于该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采购合同,且招标文件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经查,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 经查,该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设置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质量保证金,增加了企业负担,影响了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本机关就相关问题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问题限期改正。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汉中市财政局

2025 年 05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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