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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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SP-渭南市-2025-00171 包号:1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畅行康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66号朝阳国际C座17楼1705
被投诉人:渭南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东风街114号
被投诉人:渭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中银大厦
四、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2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眼科五官科设备采购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2-9.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等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查,该项目已于 2025 年 5月 27 日发布终止公告,未使潜在供应商权益受到影响,投诉事项已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不再对投诉事项逐一审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渭南市财政局
2025 年 0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