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LZC-A250331Y
二、项目名称:
影像中心,脊柱外科医疗设备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凌鸿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方新路20号安盛花苑1号楼
被投诉人: 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被投诉人: 西安市第三医院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东路十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1日,本机关受理西安市第三医院影像中心、脊柱外科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项目编码:LZC-A250331Y 包号:1)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具有倾向性。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调查,向被投诉人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采购人西安市第三医院发送了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
经书面调查,采购人西安市第三医院和代理机构陕西立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招标文件内容重新组织了专家论证,并提交了的情况说明和相关佐证材料,该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不存在指向性及排他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皆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