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君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曲江新区财政局 2025-06-25 00:00:00

一、项目编号:ZCZX2025-CS-039

二、项目名称:

西安曲江新区教育卫生中心2025年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君原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被投诉人:

陕西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曲江新区翠华南路1688号创意盒子13层1304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9日,投诉人就代理机构对“西安曲江新区教育卫生中心2025年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政府采购项目”包1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投诉人于2025年4月24日,向陕西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磋商文件中的评分标准存在未细化、量化的情况(以下简称‘问题一’),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以下简称‘问题二’);被投诉人于2025年5月7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仅针对‘问题一’提出‘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意见,但完全未回应‘问题二’,即未就‘评分标准缺陷是否影响评标公平性、公正性’进行任何解释、说明或举证。我单位认为: 对‘问题一’的质疑时间争议,我单位认可被投诉人的意见,不就此争议继续主张;但被投诉人未回应‘问题二’属于未依法履行质疑答复义务,严重损害我单位合法权益,导致本次招投标活动的公平性、公正性未得到实质审查”。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通过书面调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西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曲江新区财政局

2025 年 0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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