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08
二、项目名称:
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智合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纬二十六街天竹综合大厦第1幢3单元24层32405号
被投诉人: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3号大话南门壹中心13楼1309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4日,投诉人就“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1)”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中标企业(陕西启美业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陕西启美业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书面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安康市财政局
2025 年 0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