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康市财政局 2025-07-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08

二、项目名称:

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2)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甘肃国科恒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高新雁南路18号

   被投诉人:

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

金州南路85号

   被投诉人: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3 号大话南门壹中心 13 楼 1309 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7日,投诉人就“安康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包2)”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中标企业(宙芮斯医疗器械(陕西)有限公司)提供的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宙芮斯医疗器械(陕西)有限公司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书面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它补充事项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安康市财政局

2025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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