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榆林市榆阳区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5-08-11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HYDZB-2025-024

二、项目名称:

榆阳区2025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喷灌改智能一体化滴灌项目二期、三期勘测设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明珠路街道办事处明珠路社区安居路14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6月30日,本机关收到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移送榆阳区2025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喷灌改智能一体化滴灌项目二期、三期勘测设计项目违规行为线索的函》,反映:2025年6月27日,由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榆阳区2025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喷灌改智能一体化滴灌项目二期、三期勘测设计项目”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评标2室组织开展评标活动,评标期间,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在评标区廊道与该项目甲方专家私下交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对《榆阳区2025年高效旱作节水农业喷灌改智能一体化滴灌项目二期、三期勘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HYDZB-2025-024)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经查,评审专家(采购代表)张建洲(身份证号码:612726196402020018)在评标期间,与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王佳(身份证号码:61273219890414034X)在评标区廊道私下交流。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未能严格履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第(七)项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之规定。采购代理机构负有维护评审秩序、监督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的职责。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八条等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榆林市恒易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15日内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送区财政局。同时应加强工作人员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规范代理行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榆阳区财政局

2025 年 0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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