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LTZB2025-GK1014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力天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六号缤纷南郡11-1-304
当事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
地 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四、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0日,我单位收到《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项目编号:LTZB2025-GK1014)问题线索移送”的函》,函中表示紫阳县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评审专家马翔在项目开标过程中,擅自使用电话手表与外界联系,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及时制止该行为。后经我单位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故该项目采购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力天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令)第七十八条第十二项规定,责令安康市生态环境局紫阳分局及陕西力天永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加强内部政府采购工作监管,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紫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紫阳县财政局
2025 年 0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