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炯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榆阳区财政局 2025-08-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YHBDCG-2025-36

二、项目名称:

榆林市职业教育学校、第九中学、第十七幼儿园主要道路两侧安装路灯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炯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沈阳街5号6单元2层2号

       被投诉人:榆林榆呼百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盛翔华庭4号楼一单元403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8日,投诉人因对榆林市榆阳区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榆林市职业教育学校、第九中学、第十七幼儿园主要道路两侧安装路灯项目(二次)(项目编码:YHBDCG-2025-36)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做出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调查。 经查,投诉人哈尔滨炯炯照明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地址邮寄质疑函,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收到投诉人的质疑函,故该质疑为无效质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一)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榆阳区财政局

2025 年 0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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