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ZH2025-ZB-1417-001
二、项目名称:
长安校区田径场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陕西天和永晟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
被投诉人: 西北政法大学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558号西北政法大学
被投诉人: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C 座 9 层
相关供应商:西安九江森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丰禾路287号鑫苑中心1508室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4 日,本机关受理投诉人就采购人“长安校区田径场改造项目”提起的投诉。投诉事项为:1.拟中标供应商西
安九江森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九江森体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出现严重错误。(1)承建企业名称填写错误。(2)项目名称填写错误。该《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属无效,可能构成虚假材料,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2.九江森体育公司先于中标结果公示进场施工,属于“未招先建”或“明招暗定”。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九江森体育公司调查,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向原评标委员会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事项 2。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投诉事项 1 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2025 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