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YLCG2025-045G
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瑞之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宫园壹号
被投诉人: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榆林市榆阳区市民大厦11 楼
被投诉人:神木市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麟州街道东兴街北段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投诉人因对神木市人民法院为期两年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神木市人民法院《为期两年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招标文件载明的预算金额与用工人数不匹配,投标供应商无法编制合理合法的投标报价;采购预算金额无法满足招标文件对本项目的要求开展正常服务工作,对后期服务的真实性存在重大问题。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90 万元,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中乙方总人员数应配置 58 名,服务期为二年。经核算,采购预算不足以支付人员基本工资以及各项税费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该投诉事项成立。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采购文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榆林市财政局
2025 年 0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