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
ZCSP-渭南市-2025-00502.1B1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海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富源三路鱼化广电电子科技产业园8号楼东户4楼
被投诉人: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中段审计大厦东座301室
被投诉人:渭南市博物馆
地址:渭南市乐天大街西段南侧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0日,投诉人因对采购代理机构就“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中设置“采用安全设计,具有防爆能力,能确保文物安全”,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防爆安全证明材料”等技术参数的设置及评分规则极不合理,证明材料要求非常模糊,严重偏离本次采购设备及项目立项的初衷及实际需求。2、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关控制系统或软件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二级测评要求,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系统软件符合二级测评要求的相关技术证明材料”等技术参数的设置及要求极不合理,偏离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核心要求。3、招标文件编制前后可能存在相关公司的影子。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调查,并组织专家论证,现依法作出投诉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全部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渭南市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