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阳县财政局 2025-09-04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C-HXCT2025-040

二、项目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装载车辆)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街道大人村村东

       被投诉人: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

       被投诉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评标室

      相关供应商:陕西乾鑫锦琦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西路二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8日,本机关依法受理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装载车辆)(项目编号:ZC-HXCT2025-040)的投诉,投诉事项一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五家供应商,有四家报价涉嫌串通报价,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递减。投诉事项二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涉嫌高价中标,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投诉事项三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鑫润晟牌电动液压三轮车在国家工信部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不到相关资料。经审查,投诉书缺少投诉事项相关事实依据,随后于8月6日向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紫财采投通〔2025〕3号),8月17日收到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的补正材料。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调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向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及暂停通知书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本机关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中的其余四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别为陕西华企思创科技有限公司2111800元,湖北路洁环境装备有限公司2099200元,安康市鑫业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96000元,陕西乾鑫锦琦商贸有限公司2056800元,无明显呈规律性排列现象,故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二:投诉供应商在补正材料中表示无法提供事实依据,自愿放弃对投诉事项二的投诉。关于投诉事项三:本项目在采购需求和招标文件中均明确所采购产品专用于农业生产,无需进入城市道路行驶,只需投标供应商提供项目所在地工程机械管理所的牌照办理手续即可,且农用车属于民用机械,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或农村运输,其管理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而不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约束,故无需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进行备案登记,因此关于投诉事项三缺乏实施依据,不成立。综上,对于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对于投诉事项二:投诉人自愿放弃投诉。对于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紫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执法机关名称:紫阳县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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