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靖边县财政局 2025-09-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JBJY-TP-2025025

二、项目名称:

靖边县参加榆林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服装及比赛训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07室

       被投诉人:靖边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靖边县西大街

       被投诉人:靖边县县级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靖边县统万路政府办公楼8楼803

      相关供应商:靖边县宏胜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体育场院内东侧第6间

四、基本情况

       2025年8月5日我局受理了葫芦岛月阳科技有限公司对靖边县参加榆林市第十六届运动会服装及比赛训练器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投诉。投诉事项1:投诉人称“我公司不认可废标理由(资信证明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承诺书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投诉事项2:拟定中标人靖边县宏胜德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投诉事项缺1、2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靖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靖边县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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