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鄠邑区财政局 2025-09-22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中金咨招[2025]-0157号

二、项目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5号之三

       被投诉人: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

       地址:鄠邑区涝滨南路3号

       被投诉人: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口旺座曲江E座1304

      相关供应商:陕西强有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办事处和平村(和平村十字以东)和平丽苑4号楼2单元2楼西户

      相关供应商:西安恒耀科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锦绣华庭308室

四、基本情况

       2025年9月9日,投诉人因对“西安市鄠邑区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中金咨招[2025]-0157号、包号:1、2)”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之规定,决定依法受理投诉。投诉人基本事项为:1、评分标准存在不合理区间打分,违反评标规则。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被投诉人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局、中金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并对本次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的书面审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书面调查,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审项目中对投标报价、所投产品指标配置、节能环保产品、业绩等客观性标准采取细化、量化评分标准;对产品技术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进度的技术组织措施、人员安排、确保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应急解决方案等主观性较强,评审标准已经细化评分区间,评分标准采用主、客观相结合方式,与本项目商务条件及采购需求相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亦不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鄠邑区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22 日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