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SMZCZ-2025182C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神木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神木市滨河新区煤炭综合大楼七楼
当事人:神木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采购人)
地 址:神木市党政办公大楼603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请求对神木市卫生健康局马镇镇中心卫生院室内装修及室外工程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处理的报告》,报告反映: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预算金额错误,导致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金额。 经审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差别不相同,参与供应商在本项目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期间也没有针对以上问题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进行纠错,直至磋商小组评审结束后,才发现以上错误。根据关于本项目的《神木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安费)预算审查情况》结果,本机关确认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事项成立。 本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依法作出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由于本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法作出此次采购结果废标的处理决定。 2、对于造成以上废标原因的相关当事人另行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神木市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