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政财采罚(2025)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中路达远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A6Q3C8P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南街6号5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5年9月10日收到关于佳县水土保持规划(2025-2035年)采购项目(项目编码:HX-ZB-2025-037)投标中,你公司在该采购项目中不见面开标系统签到邮箱与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到邮箱雷同线索的函。就此,本机关开展监督检查。经调查,你公司与中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2024年度报告”企业邮箱雷同。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第三十七条第四款属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情形,该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你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9月23日向你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并告知了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力。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有关规定,本机关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本项目采购金额(1200000元)5‰的罚款,合计人民币6000元(陆仟元整),被处罚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佳县财政局(405综合股)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佳县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