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宝鸡市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我们对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考核,主要从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方面、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基础工作管理方面和代理业务开展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四、考核方法
本次考核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单位自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办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8个,完成采购预算2470.59万元,成交金额2206.53万元,节约资金264.06万元,节资率10.69%。开展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1个,入围供应商共68家。市本级电子卖场征集供应商1批,入围共45家。考核认为,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能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执业行为,有序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有新提升。目前,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正处在从“规范”向“高效、透明”深化转型阶段,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法律性和政策性,建议该中心在提升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和执业能力建设;二是加强采购监管,积极探索和完善政府集中采购“互联网+”“人工智能+”智慧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质效。
六、考核结果
2024年度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
七、其他补充事宜
2025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