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勉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5-10-10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ZCBN-勉县-2024-00145

二、项目名称:

编制《勉县燃气专项规划》并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思煜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事处龙亭路莲湖花溪时光商务中心五楼514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政府采购项目违法违规专项检查,按问题线索所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级次和管理权限移交我机关调查处理,发现当事人代理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编制《勉县燃气专项规划》并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项目采购,存在:1、该项目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设置为评分项,满分9分;2、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获得城镇燃气专项奖项的省级每个3分,市级每个2分,属于:1、采购文件设定的资格证书、技术参数、商务条件等需求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2、以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二款、《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四)项,《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鉴于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本机关决定对陕西思煜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拟给予警告的处理,拟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另行作出。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责令当事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立即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勉县财政局。


勉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0 日

附件:

1:勉财罚字【2025】3号,勉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陕西思煜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pdf

广告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