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ZRS-2024-ZC-045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明丰国际10楼1006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政府采购项目违法违规专项检查,按问题线索所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级次和管理权限移交我机关调查处理,发现当事人代理勉县幼儿园数字化提升改造项目采购,技术指标评审按0-15不等赋分,没有细化;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每一项加2分,最高6分。属于评审因素未量化,未与评审因素指标相对应;业绩分值设置过高。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本机关决定对陕西卓尔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责令当事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立即改正,并将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勉县财政局。
勉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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