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SXHCYJ-2024ZB-018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陕西汉程云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街道办事处莲湖路749号汉台区群艺馆院内东南面二楼
四、基本情况
我局根据汉中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按问题线索所移交我局调查处理,发现陕西汉程云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上述采购项目,未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文件将类似项目的业绩作为评审因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财政部87号令第78条第(八)项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对陕西汉程云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责令当事人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问题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宁强县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强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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