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盘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西安市财政局 2025-10-14 00:00:00

一、项目编号:TZZB-Z3-2025108C-1

二、项目名称:

“双高建设”教学实训专业群(三)(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盘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

   被投诉人: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相关供应商:陕西育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F座604室

   相关供应商:幼乐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3号3229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安盘相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教学实训专业群(三)(二次)包号4(项目编码:TZZB-Z3-2025108C-1)政府采购活动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人虚构“幼乐美”品牌,未提供合法授权证明,构成虚假投标,违反《政府采购法第77条;投诉事项2:中标人未满足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品牌、型号与检测报告一致”要求,品牌虚假即属未实质性响应;投诉事项3:幼乐美公司涉嫌商标侵权及假冒专利;投诉事项4:采购代理机构认定不合理,错误认定“不影响实质性响应”。 本机关受理该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陕西育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项目暂停及投诉答复通知书。经调取相关政府采购文件,审查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书面资料,关于投诉事项1、2、3,根据青岛小鸟看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厂家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相关条款,投诉事项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4,代理机构未能尽责查证相关事实并作出不合理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投诉事项4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对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未尽责事项责令整改。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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