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KY2025-1-612
二、项目名称:
2025年度全省计划生育避孕套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区一栋三楼
被投诉人: 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展路1111号莱安中心T6-15层
被投诉人: 陕西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西安市莲湖区崇新里18号
四、基本情况
2025 年 9 月 12 日,本机关收到并受理投诉人就“2025 年度全省计划生育避孕套采购项目”提起的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2.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样品的评审标准与评审因素无对应,违反相关规定。3.本项目作为普通的货物类采购,不应将解决方案或组织方案列入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4.采购文件将“实施方案及验收方案、供货组织安排、重难点及解决方案、应急保障预案、质量保证、人员管理体系措施、行业主流产品、售后服务、样品”列入评分项,这些指标不应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货物服务质量无关,且未量化,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规定。5.本项目作为普通的货物类采购,将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作为评分项,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6.采购文件将“本地化服务”作为评审标准,构成地域歧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陕西省财政厅
2025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