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无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代理机构
地 址:营业执照登记地址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相关代理机构存在以下问题:一、未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陕西荣德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10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参与投标的均为大中型企业。二、招标文件(或磋商文件)评分办法设置不合理、业绩分占比过高。陕西荣德正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两个项目、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一个项目存在此类问题。三、代理机构乱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华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取代理费外,另外收取验收费用;陕西汉程云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博宇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嘉鸿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均存在逾期退还保证金问题;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万博景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嘉鸿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名泰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证金收取不规范,要求参与投标(磋商或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以保证金交纳凭证换取收款收据,并将其作为资质审查的先决条件,存在控标嫌疑。四、谈判文件编制不合理、谈判过程不规范。陕西佳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所有采购品目都标注为星号,变相指定供应商;谈判过程无谈判记录、无谈判二轮报价。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对上述代理机构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汉中市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