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紫阳县财政局 2025-10-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C-HXCT2025-040.1B1

二、项目名称:

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粪污车辆)二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张营街道大人村村东

       被投诉人:紫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二路

       被投诉人: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七路长和国际D座26层评标室

      相关供应商:安康市鑫业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构扒镇家扒村002号

四、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6日,本机关依法受理山东星驰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设备采购(粪污车辆)二次项目(项目编号:ZC-HXCT2025-040)的投诉,投诉事项一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四家供应商,有三家报价涉嫌串通报价,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递减。投诉事项二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涉嫌高价中标,骗取国家财政资金。投诉事项三至七为: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中的车辆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车辆参数。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调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通知书,向被投诉人和相关供应商发送政府采购投诉答复及暂停通知书进行调查,现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根据本机关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投诉事项一:本项目中的其余三家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别为湖北汉威专业汽车有限公司586400元,湖北斯科迪亚装备有限公司576500元,安康市鑫业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686800元,无明显呈规律性排列现象,故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二:中标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价格,且本项目采购预算前期经过市场询价和专家论证,因此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关于投诉事项三至投诉事项七: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对于采购货物车辆的描述,并非要求指代货物的参数,而是货物的惯用称呼,采购货物的具体参数要求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参数为准,而安康市鑫业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参数均满足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货物参数,故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综上,对于投诉事项一: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对于投诉事项二: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对于投诉事项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现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紫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执法机关名称:紫阳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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