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鼎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咸阳市财政局 2025-09-26 00:00:00


一、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ZKZB-2025051

二、项目名称:

艾滋病实验室病毒载量设备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陕西鼎畅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办事处二府营丰产路73号

       被投诉人:中科经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柏路锦业壹号3号楼1单元5层

四、基本情况

       2025年9月3日,本机关受理“咸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实验室病毒载量设备购置项目(项目编号:ZKZB-2025051号)”投诉。投诉事项为:1、对本次中标结果以及评标过程有异议。2、中标公司政府采购网信息公示显示:此项目中标公司地址为秦都区上林路西咸人才大厦,根据网站查询显示信息不一致问题,代理公司回复: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核实,该中标人未及时变更网上信息,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之列,这一情况与中标人履约能力无关。我方(投诉人)认为实属虚假响应,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经营监督办法: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证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成和可追溯。上海宏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得到全自动医用PCR分析系统SLAN96P型号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此中标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存在地址不符造假行为。 本机关受理后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向代理机构和中标供应商调查,并于9月3日向原评标委员会调查,现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对本次中标结果以及评标过程有异议。 经查,该项投诉缺乏相应事实依据,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1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2:中标公司政府采购网信息公示显示,此项目中标公司地址为秦都区上林路西咸人才大厦,根据网站查询显示信息不一致问题,此中标公司作为医疗器械经营公司存在地址不符造假行为。 经查,中标供应商在2024年11月11日变更经营地址,手续完整,营业执照、投标文件及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地址一致。中标公示信息中地址系未及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信息更新所致,不属于实质性问题。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2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上述2个投诉事项。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咸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执法机关名称:咸阳市财政局

2025 年 0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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