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ZZB-Z4-2025108C
二、项目名称:
“双高建设”教学实训专业群(四)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西安京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D座505室
被投诉人: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71号竹园·天寰国际1107室
相关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林宝路39号8幢230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西安京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双高建设”教学实训专业群(四)包号3(项目编码:TZZB-Z4-2025108C)政府采购活动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或未正确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仓储管理系统(核心产品)”涉嫌虚假响应,骗取中标及签订合同;投诉事项3:中标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器(WCS)”涉嫌虚假响应,骗取中标及签订合同。
本机关受理该投诉后,依法向被投诉人、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发出政府采购项目暂停及投诉答复通知书。本机关调取了相关政府采购文件,审查核实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书面资料并进行了必要调查取证,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相关当事方提供的书面资料并查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认证证书确为“撤销”状态,但相应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2,经书面审查,投诉事项无相应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3,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服务器需要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CCC标志后方可生产销售。经确认,中标产品(服务器)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投诉的核心问题是该服务器是否支持“鲲鹏”系列处理器。经调查,根据该系列服务器《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关于关键件的约束条件,不可能通过更换配件或进行改配从而支持2颗鲲鹏920系列处理器。中标供应商在调查期间未按要求提供其所投产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以证明该产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该产品制造商坤前计算机有限公司出具的“服务器参数确认函”等证明材料,提出“该型号支持定制”,“支持在原厂标配的基础上额外更换配件或进行改配等”,可以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未对“原厂标配”和更换配件、进行改配的范围做出说明。结合双方其他证据比对查证等,本机关认为中标供应商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支持2颗鲲鹏920系列处理器”的技术要求,投诉事项成立。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2不成立,驳回投诉。
关于投诉事项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本项目上海博昱实业有限公司中标结果无效;鉴于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责令本项目采购人,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应当依法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