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SDZJ-AK-2024017、SDZJ-AK-2024008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府路公园天街4号楼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上述两个项目采购人既委托了采购人代表,又委托了评标专家。2、平利县公安局“天眼”视频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中已明确售价为0元,但在其他补充事项2.1.3又提出了投标人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3、平利县公安局“天眼”视频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付款方式中提到“合同签订后预付当年费用的30%”。4、平利县公安局“天眼”视频监控设备维修、更换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详细评审细则“本地化服务”及“服务团队组织保障”中评分未细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安康盛达紫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责令该公司于收到本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平利县财政局。
平利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