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平利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5-10-29 00:00:00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AKSH2024-ZCS-162

二、项目名称:

平利县中医医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中,发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公开网站可查询的证明资料;2.该项目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中提出了投标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3.该项目评标费是以现金方式发放给评审专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给予责令整改的处理决定。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责令该公司于收到本整改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整改上述问题,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平利县财政局。


平利县财政局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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