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XY-2025-009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咸阳市高新区中韩产业园A区汇新创科大厦三楼
当事人:咸阳市医疗保障局
地 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9月17日受理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提起的“咸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2025-009)”投诉,经初步审查后,本机关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的情形,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现作出监督检查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认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并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同时,对投诉人提起的投诉不再进行重复审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咸阳市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