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AKSH2024-ZTP-096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四、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 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7 号)有关要求,按照《安康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安康市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汉阴县财政局于2025年8月至10月对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度在汉阴县代理的汉阴县双乳中心小学2024-2025学年营养计划食堂原辅食材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非制造商声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于1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汉阴县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汉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汉阴县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