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有):
YLJKZC-榆林市-2025-12二、项目名称: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榆林市体育局
地 址:榆林市西沙建榆路
当事人:榆林九科诚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榆林市富康路富康家园小区一单元 301 室
当事人:山东鲁华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经济开发区石佛大街西小田村北 200 米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榆林市体育局关于榆林市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 施配送货物采购项目中标单位弃标处理的函》,反映该项目成交 供应商山东鲁华文体器材有限公司称因公司自身原因放弃成交 资格。本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启动监督检查 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查,山东鲁华文体器材有限公司称因公司自身原因,在项 目二次报价环节中误填数据,导致成交价格远低于其自身成本, 无法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器材设备,提交《弃标函》申请 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侯选人名单排序,确定 下一侯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榆林市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