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财罚决字〔2025〕24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曼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1MA70DEDW3Y
地址:神木市神木镇人民路社区人民路小区二区5号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行为,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本机关于2025年11月10日向你们送达《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据,并告知了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力。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的行政处罚决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神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神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神木市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