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
洛南县财政局二、被考核单位名称:
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三、考核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洛南县财政局对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工作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
通过自查、座谈了解情况、抽查相关项目资料、现场询问等方法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洛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累计承接政府采购项目13次,预算总金额2356.94万元,节约资金27.7万元,节约率1.17%。 县采购中心能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断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发挥集采机构行业典范作用。但还存在采购文件制作有瑕疵、档案归集不及时、资料不完整,对政府采购当事人政策宣讲不到位等问题。建议该中心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强化采购效率及服务意识,强化采购项目执行能力,创新开展工作。
六、考核结果
良好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202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