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财发[2025]79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陕西防务技工学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610000667959121N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十九路333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接到关于“2025年蒲城县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举报信息后,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查明,你单位为本项目5、6标段成交供应商,你单位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你单位提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不符,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提供虚假材料行为,本机关认为,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的规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采购金额(449300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2246.5元(大写:贰仟贰佰肆拾陆元伍角)的罚款。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从作出《政府采购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计算。你单位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凭据报送我机关备案。到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法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的,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蒲城县财政局
202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