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靖边县政府采购管理股 2025-12-04 00:00:00

靖政财采罚〔2025〕1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靖边县邦太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824MA703CG009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芦河路北43号

二、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20日,你公司参与“靖边县第十五小学厨房改造及设备购置、天然气配套工程项目”该项目成交金额61万,接到靖边县邦太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书面申请,主动放弃其中标资格。经复查调取了本项目所有招投标资料,成交供应商靖边县邦太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有大型企业产品。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给于靖边县邦太商贸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61万千分之五的罚款,处以本项目中标金额(61万)5‰的罚款,合计人民币3050元(叁仟零伍拾元整),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有关规定,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靖边县财政局

2025 年 12 月 04 日

附件:

1:行政处罚结果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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